共有 29387 条信息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深污防攻坚办〔2022〕16号)  2022-07-27        1414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土壤政策
简要: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中优先防控区:治理区以外,全市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以及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所处范围。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7-19        698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碳排放
简要: 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措施:主动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台账管理,优化“绿色通道”环评审批,实行提前介入服务、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等支持措施。试点开展“打捆”环评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全面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依法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定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在已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落地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或豁免环评。有力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效助力“20+8”产业集群建设。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2022-07-19        717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碳排放
简要: 基准碳排放筛查年份期间内任一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碳排放单位;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碳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管理实际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纳入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单位,不再列入本市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重新确定申请单位的年度目标碳强度,并根据年度目标碳强度确定配额数量。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2022—2025年)》(深污防攻坚办〔2022〕30号)  2022-07-14        7194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大气政策
简要: 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深污防攻坚办〔2022〕30号)到2025年,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大幅提升,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家具制造、制鞋等重点企业替代比例分别达到70%、80%、70%、80%以上;包装印刷行业中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重点企业替代比例达到40%以上、其他包装印刷行业重点企业替代比例达到70%以上;家具制造行业重点企业水性胶黏剂替代比例达到100%。

2022年深圳市环评单位黑名单(117家)  2022-07-06        1866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环保健康
简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无环评工程师、信用平台提交住所不实的环评机构,已经汇总117家,请各企业单位注意。

《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正)  2022-07-04        1042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大气政策
简要: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022年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022-06-28        2518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环保健康
简要: 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版)、.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版)变更清单、.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版)移除清单、.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版)新增清单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第四十一号)(2002年3月)  2022-06-28        1711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绿化建筑
简要: 自2022年7月1日起,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需按照《条例》第六条落实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许可事项。各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认可机构,已经开展了关于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能力的认可工作,通过认可的单位,在其证书“依据的检验标准/方法程序及编号”一栏上,将会列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鼓励有能力的单位积极申请相关认可。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4部法律、规章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2022-06-16        140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环保管理
简要: 2022年1月18日,市政府七届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机动车排气办法》)和《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扬尘污染办法》)进行了修正,并于2022年3月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申报的通知  2022-06-13        52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碳排放
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