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修改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的《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改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称“环境应急预案”,下同)管理工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市、县(区)、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环境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报送备案、宣传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应急措施。
第二章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第五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六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环境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个人的意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修订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1)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3)应急救援组织有关人员联系电话;(4)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5)应急物资储备清单;(6)环境应急工作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十)配套的实施程序,包括(1)应急预案应急启动响应程序;(2)应急预案应急决策程序;(3)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程序;(4)应急监测方案;(5)应急事件调查程序;(6)应急新闻稿件处理程序;(7)应急事件总结评估程序等。
第八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含配套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一)《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本单位的概况,包括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3.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4.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和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5.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6.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与协调、污染控制与消除、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7.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生产等;
8.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9.实施与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修订等;
10.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还应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1.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12.附件,主要包括:(1)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2)安全评价文件;(3)环境敏感点一览表;(4)危险废物登记文件;(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6)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有关人员联系电话;(7)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8)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9)厂区平面布置图;(10)重大危险源分布图;(11)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12)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和应急物资、设施(备)平面布置图;(13)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污水和各类事故废水收集的排放管网图;(14)各种制度、程序文本等。
(二)《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可在《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内容上简化,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状况和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型,广泛征求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编写。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编写。
第十一条 根据行业的环境风险敏感程度,结合惠州市的工业特点,下列十五类有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列为我市环境应急预案重点编制单位,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
(一)电镀、线路板企业;
(二)城市污水处理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单位;
(五)危险物品运输企业;
(六)医药(特指化学药品)制造企业;
(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
(八)储存量达到重大危险源标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九)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排放企业;
(十)涉及冶炼的尾矿库企业;
(十一)国家、省和市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
(十二)大型工业企业;
(十三)惠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管理机构;
(十四)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环境风险种类、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
(十五)其他重大环境风险源。
除上述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编制《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上层应急预案应注明查询下层应急预案的途径。环境应急预案应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其他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为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行业的,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行之前应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备案工作。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临时应急预案应包括环境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与特征、预防措施、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三章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经修改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或委托相关服务机构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相关行业学会或协会、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以及市或县(区)环保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和周边社区代表。
评估小组的人数一般为5~9名,且为单数。其中,专家数量一般为3~5名,必要时可以增加。
行业、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在省、市相应专家库中抽取。
编制《专项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可采用现场评估或函审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八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现场评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估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估小组,落实参加评审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估的人员。
(二)组织评估。评估程序应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环境应急预案介绍,现场踏勘,评估小组提问和讨论,提出评审意见,编写评估报告。
应急预案的评估应按要素进行,评估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表1、附表2。
(三)修订完善。应认真分析研究评估意见,按照评估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估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估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估。
(四)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估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十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应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评估时间、地点;
(二)评估人员和参与单位;
(三)各位专家书面评估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应包括肯定的方面和需要修改完善的环节,并对修改后是否需要重新评估作出说明;
(四)专家及参会人员签名表。
第四章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第二十条 市环境保护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颁布生效之日起30日内报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广东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颁布生效之日起30日内报县(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市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按以下要求进行:
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备案。
以下建设项目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市环境保护局受理备案(按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的除外):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和企业除外)。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除前述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15个工作日前报举办地所在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见附表5);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二十五条 受理备案申请的预案管理单位应当在收到报送备案材料,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依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审查表》进行形式审查。
第五章 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环境应急预案重点编制单位,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一年内,应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监察机构应当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作为监督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需要对本行政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给予指导。
第三十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预案的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以免引起恐慌。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主办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演练的主题;
(二)演练的时间、地点和参与单位;
(三)情景描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五)对是否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三年至少应修订一次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二)政府职能调整或管辖区域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演练过程发现预案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立即修订的;
(四)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本部门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专家评估和备案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环境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按第二十二条第二、四、五款规定将新修订的预案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六章 惩处
第三十五条 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而不及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市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
第三十六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受理其排污许可证申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惠州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惠市环〔2006〕84号)同时废止。
附件:
表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评估表(评估小组)
表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评估意见表
表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表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和文本要求
表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式审查表
表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表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予备案告知书
表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评 估 表
预 案 名 称:
预案编制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
评估主持单位:
评 估 日 期: 年 月 日
评 估 内 容 | 满分 | 评分 |
---|---|---|
1.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规定;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预案基本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格式是否规范;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应急预案是否衔接)。 | 15 | |
2. 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项目概况、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分布是否准确、全面;项目周围半径5千米范围内保护目标是否明确和全面)。 | 12 | |
3.环境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是否准确(危险源的识别是否全面、是否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和严重程度)。 | 8 | |
4.应急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是否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环境应急专家组)。 | 14 | |
5.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环境事件预防措施是否明确具体,操作性强,预警分级是否合理,发布、解除、改正是否明确)。 | 12 | |
6.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准确、有效(分级响应是否准确;污染事件现场应急措施是否有效;抢险、求援及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应急设施的启用是否合理;应急监测是否及时;人员撤离和疏散方案是否合理;信息报告和发布是否及时、准确)。 | 16 | |
7.后期处置是否全面(善后处理、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是否可行;调查与评估是否客观合理)。 | 6 | |
8.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制订了应急保障措施及培训方案、计划;是否规定了演练内容;是否规定了预案评估、发布和更新的要求;是否在环境风险源显眼位置张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流程图、人员疏散路线图等信息)。 | 12 | |
9.附件信息是否齐备(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安全评价文件、危险废物登记文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 5 | |
总 计 | 100 | |
评审小组认为本预案在某些方面有开拓、有特色需加分的(<10分)或其它不足需扣分的(<10分)请列项表述: |
评估小组对预案编制的具体意见 |
---|
评估小组组长签名: 评估人员签名:
表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评估意见表
预案名称 | |||
---|---|---|---|
专家姓名 | 专业特长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务 | ||
(按所附要素评估汇总,意见建议较多可另附纸张)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章节评估要素
评审项目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
---|---|---|---|
总 则 | 编制目的 | 目的明确,简明扼要。 | 评估意见 |
编制依据 | 引用的法规、标准、上级预案充分有效。 | ||
适用范围 | 范围准确,包括地点和单位名称。 | ||
工作原则 | 1. 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和应急法规要求;2. 结合本单位应急工作实际。 | ||
单位概况与环境保护目标 | 1. 单位概况清晰明了;2.周边5千米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表述清楚。 | ||
组织机构及职责★ | 应急组织体系 | 1. 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应急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与工作机构的应急组织体系(推荐使用图表);2. 机构设置合理。 | |
职责 | 1.明确应急领导机构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职责;2.明确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责;3.明确各应急工作机构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职责;4.职责分配科学合理、没有明显缺项。 | ||
预防与预警★ | 环境风险分析 | 阐明主要环境风险和潜在事件的类型。 | |
制度建设 | 明确需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岗位与制度名称。 | ||
隐患排查与整治措施 | 1. 明确建立长效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2. 落实隐患整治专项资金。 | ||
预警 | 1. 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条件、方式、内容和流程;2. 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3. 明确解除预警的条件。 | ||
应急响应★ | 预案启动条件 | 1. 明确宣布启动预案的责任人;2. 明确预案启动的条件。 | |
信息报告 | 1. 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2. 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3. 明确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内容和时限;4. 明确向事件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5. 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 ||
先期处置 | 明确事发岗位、部门进行前期处置以控制事态的规定。 | ||
现场污染控制与消除 | 1. 明确紧急情况下分级响应决策的权限;2. 明确分级响应的程序与要求;3. 明确科学可行的现场处置措施;4. 清晰描述环境应急监测的工作要求;5. 明确人员救护程序;6. 明确专家在现场应急处置过程的作用。 | ||
现场指挥与协调 | 1. 现场指挥者设立A、B角制度;2. 明确现场的指挥与协调机制;3. 明确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与措施。 | ||
信息发布 | 明确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 ||
应急终止 | 1. 明确应急响应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2. 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 ||
安全防护 | 明确应急处置人员与受影响区域群众的安全措施。 | ||
后期处置 ★ | 1.明确人员安置、赔偿、后期污染监测等内容;2.明确事件调查的组织与内容、评估应急处置能力;3.明确恢复生产的条件。 | ||
应急保障 ★ | 结合实际提出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条件。 | ||
预案管理 ★ | 1. 规定应急预案演练与宣传教育的频次、对象;2. 明确环境应急工作的奖惩机制;3.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时限与时机。 | ||
附则 | 规范名词术语、预案解释和实施日期等。 | ||
附件 | 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应急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预案清单等信息一目了然。 | ||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
专项环境应急预案评估要素
评审项目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评估意见 | ||
---|---|---|---|---|
总则 | 1、预案目的明确;2、清晰表述同类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对象;3、能够清晰描述专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责。 | |||
环境风险分析★ | 1. 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环境风险源;2. 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3. 阐明污染物种类及产污环节。 | |||
预防措施★ | 制度建设 | 1. 针对特定种类突发环境事件提出具体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明确操作规程的监督机制。 | ||
隐患排查与整治 | 明确相应部门建立长效的针对性的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 | |||
应急处置程序与措施 ★ | 1. 预警及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2. 明确各专项应急措施的实施程序;3. 针对特定种类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力求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程序清晰、简单易行。 | |||
保障措施 ★ | 1. 明确专项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要求;2. 明确应急响应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 |||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如果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综合应急预案已经明确的要素,专项应急预案可省略。 |
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评估要素
评审项目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评估意见 |
---|---|---|
总则 | 1. 预案目的明确;2. 清晰表述现场处置预案的适用对象;3. 明确现场应急组织形式及人员的职责。 | |
环境风险分析与预防措施 ★ | 1. 清晰描述可能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环境风险程度及主要污染物;2. 明确环境事件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3. 提出针对特定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如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机制。 | |
应急处置要点★ | 1. 明确先期处置行动及报警的必要信息和程序;2. 明确现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重金属污染因子超标、COD超标、有机废气超标、危险废物失控、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措施。 | |
注意事项 | 1. 污染源控制的安全事项;2. 现场污染消除的安全事项;3. 后期处置方面的注意事项;4.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方面的注意事项。 | |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现场处置预案落实到岗位人员,做到应知应会。 |
环境应急预案附件评估要素
评审项目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评估意见 |
---|---|---|
相关部门审批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安全评价文件、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 |
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 |
重要物资装备名录或清单 | 1.以表格形式列出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尽可能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等信息;2.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厂区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人员疏散路线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污水和各类事故废水收集的排放管网图、各种制度、程序文本等。 | |
流程图 | 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图清晰、明了。 | |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协议或备忘录 | 1. 列出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清单;2. 必要时,列出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
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行业类型 | 从业人数 | 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单位地址 | |||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单位编制的: 预案报上,请予备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表 3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和文本要求
(一)封面
应急预案编号:
□□□(此处填写单位全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公章)
版本号
实施日期
封面字体要求:
1.应急预案编号: 4号字 黑体。
2.预案名称:小1号字、华文中宋。
3.编制单位(指预案文本编制具体牵头部门)、版本号(本单位自行编号)、实施日期(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批准签字为准):4号字 黑体。
(二)纸张要求:A4纸。
(三)装订要求
左侧、活页装订。按照封面、批准页、目录、预案内容、附件、评审意见表、要素评审表、备案申请表、环保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顺序,合订。
(四)批准页
环境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实施,签发人(签字)。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六)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所列内容及次序如下:
-----章的编号、标题。如,1总则、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等。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如,2.1领导机构。
-----附件,用序号标明其顺序。 如,附件1、附件2等,附件标题要写明。
例: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下略)
(七)文本字体:宋体、4号字。
(八)文本页码:用阿拉伯数字标清。
(九)附加说明(必要时)。
(十) 评审意见
(十一)修改清单。
表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式审查表
单位名称 | ||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要求 | 评审意见 |
封 面 | 应急预案版本号、应急预案名称、企业事业单位名称、发布日期等内容。 | |
批准页 | 1. 对应急预案实施提出具体要求;2. 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 |
备案申请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填写无误。 | |
目 录 | 1. 页码标注准确(预案简单时目录可省略);2. 层次清晰,编号和标题编排合理。 | |
预案正文 | 1. 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2. 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3. 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4. 图表、文字清楚,编排合理;5. 同类文字的字体、字号统一。 | |
附 件 | 1.附件项目齐全,编排有序合理;2.多个附件应标明附件的对应序号;3.附件齐全。 | |
评审意见 | 提交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评审人员签署完整,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 |
完整性 | 提交了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的电子和纸质文件;提交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提交了专家评审意见。 |
表 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单位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单位地址 | |||
你单位上报的: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予以备案。 (盖章) 年 月 日 |
表 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予备案告知书
: 你单位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材料,经形式审查,存在以下问题: □ 材料不充分: □ 文本格式不规范: □ 评估意见未修改完毕: □ 其他: 现决定对你单位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予备案,请修改完善后再行申报。 (受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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