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企业:(一)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
(二)造成重点流域、区域、海域重大污染、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环境违法案件;
(三)威胁公众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案件;
(四)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五)违反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六)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
(七)违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
(八)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简要: 《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 粤府函〔2023〕30号)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作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科学保护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不断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简要: 自然保护区自批准建立或者调整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以下情况除外: (一)自然保护区临近区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亟需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的;(二)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的建设项目,且因开工进度要求亟需调整的;(三)因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且列入省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审核通过的。
简要: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整合与补充,增加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相关法规条文,同时着重强调了古树名木的相关保护规定。
简要: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修正)》: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简要: 禁止生产含有三氯甲烷的脱漆剂。2.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总和分别不得超过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