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2016环评导则总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6)》(环境保护部 2016年 第73号)环境保护部2016 年12 月6 日批准,2017 年1 月1 日起实施。
简要: 环境保护部2016年 第73号,新环评总纲2017年1月1日执行,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简化了建设项目与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内容: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新增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分析部分增加了污染源
简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简要: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50号(资源环境类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环提函[2016]11号)提出逐步整合完善排污许可与环评的审批程序,实现无缝对接,排污许可制度将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并由此整合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三同时”、总量控制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同时,排污许可证将实行“一证式”管理,以减轻企业负担。
简要: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6〕 61 号,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
简要: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