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 |
报告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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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砼结构构件制造 |
年产50 万立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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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石灰和石膏制造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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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石材加工 |
年加工1 万立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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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造石制造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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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机械、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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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用、专用设备制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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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行车制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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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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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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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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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器件生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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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电子配件组装 |
有分割、焊接、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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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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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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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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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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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肉禽类加工 |
年加工2 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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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蛋品加工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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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
单纯勾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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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食品制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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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纸制品 |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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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印刷,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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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纺织化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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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装制造 |
年加工100 万件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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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鞋业制造 |
使用有机溶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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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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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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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镇粪便处理 |
日处理30 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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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仓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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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 |
建筑面积10 万~2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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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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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
在校师生1万人~250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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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站(所)、血站、急救中心等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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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疗养院、福利院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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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动物医院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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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 |
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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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胶片洗印厂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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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批发市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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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零售市场 |
营业面积5 万~5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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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餐饮场所 |
6 个基准灶头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三) |
22、娱乐场所 |
营业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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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洗浴场所 |
营业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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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 |
车位2000 个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和(三) |
27、长途客运站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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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油、加气站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和(三) |
29、洗车场 |
营业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三)和(二)中基本 |
30、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
营业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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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陵园、公墓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三)和(二)中基本 |
注:本名录必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全面准确理解分类含义,如有不明确的请及时与审批一、二科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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