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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9387 条信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  2025-09-09        531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双碳
简要: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保密事项范围及密级应由具备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相关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粤环发〔2022〕4号)  2025-07-02        493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双碳
简要: 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须书面向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碳普惠方法学要求进行初步核算后,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在收到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书面申请后,视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经核查无误的予以备案,并通过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登记系统将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发放至参与者账户中。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延期)  2025-06-23        473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双碳
简要: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简化流程,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非经营性小型(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分布式光伏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40号)  2025-03-02        385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双碳
简要: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基于上年年度核查结果,按照配额分配方案核定上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发放配额量,并向注登机构书面报送相关数据表,进行核定配额的注册登记。8月2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4〕337号)  2024-08-09        10614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双碳
简要: 到2025年,一批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试点落地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在全国率先示范碳排放双控制度,为国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提供深圳经验。工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级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保持国内超大城市领先水平。

《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046号)  2024-08-09        10490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双碳
简要: “双碳”标准重点任务有8项: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