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关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事故应急池问题,各有不同的说法,在此列出事故应急水池容积相关行业要求,供各位参考:
行业大类 | 细分行业/企业类型 | 规范名称 | 事故池设计要求 |
农副食品加工 | 淀粉 | 《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3-2014 | 调节池兼事故池时,容积需包含事故排放容量。 |
制糖 | 《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8-2012 | 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的8-12h废水量设计。 | |
冷库 |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 | 氨压缩机需配备事故水池。 | |
食品制造 | 味精 |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0-2013 | 应能接纳最大一次事故排放废水总量。 |
酿造 | 《酿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5-2010 | 容积应大于事故时最大废水产生量或大于24h综合废水排放总量。 | |
酒、饮料制造 | 饮料 |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8-2015 | 调节池兼事故池时,容积至少保证1-2天废水容量。 |
纺织 | 纺织 |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2008 | 事故池容积应大于一次事故排水量或特定排水量。 |
纺织染整 |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20 | 容积应大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或大于4h排放量。 | |
皮革毛皮羽毛 | 制革 | 《制革及皮毛加工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 | 需建设含铬废水事故贮池。 |
木材加工 | 人造板 |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 50887-2013 | 化学品储罐区设消防水收集池;废水处理系统设事故池。 |
家具制造 | 电镀 |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2-2010 | 容积应能容纳12-24h废水量。 |
造纸和纸制品 | 制浆 |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1-2012 | 按《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水池。 |
石油加工、炼焦业 | 焦化 | 《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2-2012 | 必须设置事故池。 |
液氨储罐、煤气柜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环办〔2015〕113号 | 钢铁焦化化产、液氨储罐、煤气柜需建设事故应急池。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 化学原料及制品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责任保险指引》JR-2017 | 事故池容积为最大储罐容量的两倍。 |
染料 | 《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6-2013 | 按一次事故最大排水量设防,容积大于一个生产周期或4h废水量。 | |
磷肥 | 《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4-2018 | 有效容积按12-24h平均时流量计算;厂区消防水需收集至全厂消防事故水池。 | |
烧碱、聚氯乙烯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1-2016 | 按废水类型分设事故池:无机废水(8-12h)、有机废水(12-24h)、含氯/汞/镍废水(按最大一次排放量计)。 | |
氟化工 | 《氟化工行业废水和废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DB35/T 1626-2016 | 有效容积至少容纳12h事故废水量。 | |
有毒有害场所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 必须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 |
医药制造 | 发酵类药 | 《发酵类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4-2014 | 生产车间需单独设置染菌倒灌废液事故收集池(罐)。 |
橡胶和塑料 | 橡胶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69-2016 | 事故池容积综合考量流失物体积、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的水量;初期雨水池可兼用。 |
黑色金属冶炼 | 钢铁 |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 | 综合污水处理调节池宜考虑事故容量。 |
有色金属冶炼 | 有色金属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 50988-2014 | 事故池容积=最大储罐容积+管道液体体积+消防冲洗水量。 |
铜冶炼 | 《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9-2018 | 有效容积=初期雨水量+消防用水量+物料泄漏量。 | |
电子设备制造 | 印制电路板 | 《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8-2018 | 应急事故池容积=最大设备排水量+消防水量+降雨量。 |
电子工程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14-2013 | 事故池有效容积≥最大废水处理能力6h排水量;与消防池合建时≥一次消防排水量。 | |
电力、热力生产 | 火电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环办〔2015〕113号 | 液氨和油罐区需建设事故应急池。 |
发电厂/变电站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DL/T 5352-2018 | 总事故储油池容量≥最大一台设备全部油量。 | |
水的生产和供应 | 工业废水处理 |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 | 必须设置事故应急池。 |
饮用水水源地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3-2015 | 高风险区需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 |
环境治理 | 危险废物填埋 |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 | 必须建设渗滤液渗漏应急池。 |
卫生 | 医院 |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 | 传染病医院:事故池容积≥日排放量100%;非传染病医院:≥30%。 |
煤炭开采 | 选煤 |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21-2012 | 应设置事故水池,可用浓缩机替代。 |
石油天然气开采 | 采油 | 《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1-2014 | 废水处理厂内必须设置事故池。 |
交通运输和仓储 | 公路桥梁(跨水源地) |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 桥面排水需引至两端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或危险品泄漏物。 |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 |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2018 | 必须设置独立应急处置池,容积≥40m³。 | |
石油库 |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 一级石油库1000m³,二级750m³,三级500m³,四级300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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