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疑点复函
  1. 部长信箱:关于机制炭生产项目环评价文件类型确定的回复

部长信箱:关于机制炭生产项目环评价文件类型确定的回复


关于机制炭生产项目环评价文件类型确定的回复

2019-01-07


来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机制炭生产项目可以归类在“三十、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现木炭竹炭制造项目归类在2663林产化学品制造,可以归类在“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专用化学品制造”中的“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知道此类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

回复:

 制炭生产项目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以下简称《名录》)“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其他”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相关内容

文件信息

部长信箱:关于机制炭生产项目环评价文件类型确定的回复
发文字号 见内容
政策类型 见内容
热门标签 未知
适用地区 全国

官方微信服务号

80万+环保服务企业信息,最新环保供需项目,尽在环保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