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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东环保局: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广东环保局: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省环保厅最新发布的《2012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2年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稳向好,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比2011年分别下降15.0%和7.4%。

一、全省环境质量稳定

2012年我省区域内的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部分支流以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仅部分流经城市江段和水量较小的支流受到污染。与2011年相比,湖泊水库水质类别、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及富营养状况均保持稳定,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与2011年相比,2012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稳向好,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现下降,但城市降水中酸雨频率达 37.4%。
在环境噪声方面,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0分贝,超过6成的城市区域声环境处于一般水平,其余城市处于较好水平,而我省所有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均小于70分贝,都达到了好或较好水平。

二、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2012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76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都保持优良,与2011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持平,稳定100%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79.0%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84.7%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124个省控断面中,54.0%的断面为Ⅰ~Ⅱ类水质,水质优;25.0%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10.5%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2.4%为Ⅴ类水质,属中度污染;8.1%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流经城市江段的Ⅰ~Ⅱ类断面水质占38.3%,Ⅲ类水质占26.7%,Ⅳ、Ⅴ类水分别占16.7%和5.0%,水质劣于Ⅴ类占13.3%。以四大水系比较,珠江水系、韩江和粤西诸河水质相对较好,粤东诸河水质最差。其中,西江、北江、东江、韩江、漠阳江、袂花江、鉴江、南渡河等干流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练江和小东江湛江段水质均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部分耗氧有机物。
与2011年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局部水域水质略有好转,水质优良断面数和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的断面比例分别上升4.3%和2.6%,水质好转的有市桥水道、榕江、西枝江和梅溪河4个江段。
全省19条主要入海河流中,78.9%(15条)的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10.5%(2条)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10.5%(2条)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磨刀门水道、韩江、漠阳江、蕉门和洪奇沥入海口水质最好,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均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与2011年相比,入海河流河口水质类别及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


在大气环境方面,2012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梅州、河源、阳江和揭阳4市已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与2011年相比,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呈现持续好转趋势,如在韶关、深圳、汕头、佛山、茂名、惠州、清远、东莞、揭阳9市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已分别达到国家一级与二级标准。
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17毫克/立方米,较2011年下降15.0%,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立方米,与2011年持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0毫克/立方米,较2011年下降7.4%,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显示,城市空气以优良或良好为主,全省优良天数增加23天,
此外,在城市降水中,韶关、佛山、清远、顺德和深圳等5市(区)属重酸雨区(pH均值<4.5;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22.7%。与2011年相比,降水pH均值下降0.01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上升0.9%,降水质量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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