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环评/评估 > 土壤政策
  1.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深污防攻坚办〔2022〕16号)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深污防攻坚办〔2022〕16号)


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刘清云,电话:0755-23941605;景青锋,电话:0755-23911905)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统筹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环函〔2020〕342号)的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深圳实际,按照科学论证、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范围

  深圳市陆域面积,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二、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原则

  (一)治理区

  纳入《深圳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见附件1)的地块。

  (二)防控区

  1.优先防控区:治理区以外,全市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以及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所处范围(见附件2)。

  (1)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深圳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中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

  (2)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全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

  (3)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参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根据全市地下水污染源荷载、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情况划分的地下水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

  (4)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根据我市地下水调查情况,确定需要监管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

  2.一般防控区:治理区、优先防控区以外的区域。

  二、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控要求

  (一)治理区

  (1)污染责任单位应当制定地下水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方案,确定修复目标或风险管控目标,开展地下水修复或风险管控工作,目标污染物属于《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应优先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2)在地下水修复或风险管控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上,要将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

  (3)治理区内在产的污染源,应当同时参照优先防控区进行相应管理。

  (4)治理区实施动态更新。《深圳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新增的地块应当纳入治理区进行相应管理。完成地下水修复目标的地块,经移出《深圳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后,可调整出治理区,纳入区域外其他对应防控区进行相应管理。

  (二)防控区

  1.优先防控区:

  (1)危险废物填埋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企业运行期间,监测频率为每月至少1次,如周边有环境敏感区应加大监测频次;封场后,应继续监测地下水,频率至少每季度1次,如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及时重新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自行监测数据应当在完成采样后1个月内报市生态环境局及区生态环境部门。

  (2)除危险废物填埋以外的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应当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原则上每个污染源应布设至少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下水监测井(含对照点)总数原则上不应少于3个。一类单元的地下水监测频次至少为每半年1次,二类单元内的地下水监测频次至少为每年1次。自行监测数据应当在完成采样后1个月内报市生态环境局及区生态环境部门。

  (3)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1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开展排水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和本底井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数据应当在完成采样后1个月内报市生态环境局及区生态环境部门。

  (4)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厂)以及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应当对其产排污环节和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做好必要的防渗措施,及时开展必要的隐患排查,保证防渗措施的有效性。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或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

  (5)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应当选取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开展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6)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强化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督促责任主体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区域地下水。

  (7)一般防控区内所有防控要求。

  (8)优先防控区实施动态更新。全市新增的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应当纳入优先防控区进行相应管理。存在污染的地块经纳入《深圳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后,应当纳入治理区进行相应管理。关闭搬迁地块,经市生态环境局认定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后,可调整出优先防控区,纳入一般防控区进行相应管理。

  2.一般防控区:

  (1)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应当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

  (2)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和土地用途变更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等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

  (3)各区应当督促加油站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建设地下水日常监测井并开展监测。

  (4)各区结合深圳市工业集聚区清单(见附件3),参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组织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开展摸排和必要的防渗处理或风险管控。

  (5)市住房建设局加强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查基坑降水工程的设计,加强施工过程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6)市水务局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控制地表水中氨氮、总磷、耗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继续完善全市管网收集系统,持续开展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7)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一次。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评估区地下水污染源荷载、污染状况、使用功能等因素的重大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广东省后续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地下水环境管理需求,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修订。 

相关附件

附件1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

序号所在区域地块名称地址调查面积(m2
1宝安区深圳市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三CP课车间”地块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平安大道碧头第三工业区4051
2宝安区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沙二村工业园Ⅱ小区(A6、A7号)17000
3宝安区德辉宝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沙头工业区裕民路6号1246
4宝安区沙井步涌重点产业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地块1项目B区国电线路板厂和钠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22451

 

附件2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优先防控区清单

 

附表1 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

序号所在区域名称
1福田区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2宝安区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宝安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宝安区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宝安区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
6宝安区深圳市金骏玮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7宝安区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龙岗区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9龙岗区深圳市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0龙岗区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
11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12光明区深圳市宜和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光明区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深圳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2021年12月31日)》

附表2 生活垃圾处置场(厂)

序号所在区域名称类型
1罗湖区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罗湖区玉龙坑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3盐田区深圳市盐田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
4南山区南山区西丽平山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5南山区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
6宝安区松岗罗田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7宝安区石岩阿婆髻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8宝安区西乡黄田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9宝安区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一期已封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0宝安区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
12龙岗区红花岭垃圾填埋场一期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13龙岗区红花岭垃圾填埋场二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4龙岗区红花岭垃圾填埋场三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5龙岗区园山大康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16龙岗区布吉甘坑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17龙岗区凤凰山东坑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18龙岗区平湖鹅公岭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19龙岗区龙岗区中心城回龙埔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20龙岗区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
21龙岗区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
22龙岗区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
23光明区公明西田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24光明区新湖楼村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25光明区新湖畔湖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26光明区玉塘田寮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27坪山区鸭湖垃圾填埋场停用简易垃圾填埋场
28龙华区龙华过桥窝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29龙华区观澜黎光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30龙华区白鸽湖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31大鹏新区葵涌大林坑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32大鹏新区南澳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33大鹏新区大鹏水头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简易垃圾填埋场

附表3 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

序号行政区位置
1宝安区东至西环路-环镇路,南至大王山工业二路-和山路,西至松福大道,北至880县道和创新路
2宝安区东至宝安大道,南至岗胜路-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新和大道
3宝安区东至松福大道,南至沙井河,西至茅洲河,北至京港澳高速公路
4宝安、光明区东至马田路-长春路-富利南路-跟玉路,南至芳园路-公明南环大道-东方大道-东珠路,西至松罗路-106乡道,北至洋涌河-松福大道-358省道
5龙岗区东至银荷路,南至横坪路,西至龙岗大道,北至水晶之城
6龙岗区东至沈海高速-兴农路,南至大埔二路-龙湖路,西至金井路-兴桥路,北至内环北路-鸿升路
7坪山区东至田坑水河-龙兴南路,南至沈海高速-356省道,西至牛湖路,北至深龙东巷-大水湾八巷

附表4 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

序号所在区域名称
1福田区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
2宝安区深圳市金辉展电子有限公司
3宝安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宝安区深圳市美祥顺实业有限公司
5宝安区深圳市生海实业有限公司
6宝安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宝安区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
8宝安区高汇电路(深圳)有限公司
9宝安区深圳华祥荣正电子有限公司
10宝安区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宝安区深圳市同创鑫电子有限公司
12宝安区五谷王精密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3宝安区深圳市顶豪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14宝安区伊高得表面处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15宝安区深圳市旭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16宝安区永捷确良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
17宝安区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
18宝安区深圳市众发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9宝安区深圳市港艺金塑胶有限公司
20宝安区莱尔德电子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21宝安区深圳市淼英辉实业有限公司
22宝安区圣刚表面处理(深圳)有限公司
23宝安区吉田拉链(深圳)有限公司
24宝安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5宝安区迪森线路板(深圳)有限公司
26宝安区深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
27宝安区深圳市东江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
28宝安区深圳邦基线路板有限公司
29宝安区深圳恒宝士线路板有限公司
30宝安区深圳市鹰松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1宝安区深圳市中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2宝安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三CP课车间”除外)
33龙岗区深圳市联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4龙岗区深圳市同华实业有限公司
35龙岗区永利辉五金电镀(深圳)有限公司
36龙岗区雅骏光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7龙岗区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38龙岗区深圳市永富五金电镀制品有限公司
39光明区吉田拉链(深圳)有限公司公明工厂
40光明区深圳市长进金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1坪山区升梁氏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42坪山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43龙华区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44龙华区深圳市天成鼎科技有限公司
45大鹏新区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附件3  深圳市工业集聚区清单

深圳市工业集聚区清单

序号区域园区名称园区类型级别
1福田区广东福田保税区综合(仓储、物流等)国家级
2盐田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综合(仓储、物流等)国家级
3南山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电子信息)国家级
4南山区深圳前海综合保税区综合(物流)国家级
5宝安区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在建)电镀区级
6坪山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综合(物流、制造)国家级
7坪山区深圳市新能汽车产业基地综合(锂电池、汽车零部件、其他电子设备)国家级
8坪山区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综合(生物医药)市级

 附件4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图

 Image

附件5 深圳市各区、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面积汇总表

 

深圳市各区、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面积汇总表

行政区分区类型面积(km2
福田区一般防控区71.57
优先防控区0.19
罗湖区一般防控区77.66
优先防控区1.14
盐田区一般防控区73.94
优先防控区0.04
南山区一般防控区167.92
优先防控区0.13
宝安区一般防控区369.54
优先防控区11.71
治理区0.04
龙岗区一般防控区382.46
优先防控区5.73
光明区一般防控区148.12
优先防控区7.26
坪山区一般防控区162.51
优先防控区3.81
龙华区一般防控区175.28
优先防控区0.37
大鹏新区一般防控区286.87
优先防控区0.35

 

相关内容

文件信息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深污防攻坚办〔2022〕16号)
发文字号 见内容
政策类型 见内容
热门标签 未知
适用地区 全国

官方微信服务号

80万+环保服务企业信息,最新环保供需项目,尽在环保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