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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高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河高管委发〔2022〕16号)  2024-11-25        427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生态产业政策
简要: 提出高新区全区范围内的集中居住区、办公区域以及区内教科研、医疗卫生等敏感区域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入含酸洗、喷涂等排放异味的生产工序的项目以及噪声较大的项目的要求。高新区全区范围内严格限制建设包装、工业涂装等涉VOCs排放项目。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量在300公斤以上的项目,与敏感区域距离尽量保持在100米以上。高新区全区范围内涉及距离控制类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厂房建设规划阶段建设单位须向生态环境审批管理部门征求用地意见,经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规划审批。同时,结合高新区实际形成了片区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龙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龙府办〔2020〕9号)  2024-11-14        392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生态产业政策
简要: 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东江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1000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江一级支流(小金水、流田河、沙洲水、贝岭水、黄麻布水、车田河、小庙河、两渡河、水坑河)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米范围以内陆域;铁场河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米范围以内陆域;石坑河铁场镇取水点上游4000米(龙川境内)至石坑河汇入铁场河河段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1000米范围以内陆域;鹤市河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1000米范围以内陆域以及鹤市河一级支流两岸最高水位线外延500米范围以内陆域。

《紫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2020年3月)  2024-11-14        330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生态产业政策
简要: 关于印发紫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的通知:东江一级支流、韩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河流两岸(包括秋香江、中坝河、洋头河、柏埔河、义容河、龙窝水两岸500m范围内陆域范围为禁养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责令关闭或搬迁。

《和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和环〔2020〕11号)  2024-11-14        379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生态产业政策
简要: 关于印发和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畜禽养殖禁养区:东江干流两岸1000米范围内陆区域;东江一级支流浰江、定南水(和平段)和其他河流(和平河、贝墩水、彭寨河、优胜水、长塘河、礼士河、青州河)干流两岸200米范围内陆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河府〔2021〕31号)  2021-07-01        321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生态产业政策
简要: 《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河府〔2021〕31号)1.河源市环境管控单元图2.河源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3.河源市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4.河源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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